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养老机构须申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办养老院需要什么要求和条件
法律分析:开办养老院大概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养老院内部拥有固定的服务区、生活区、室外及室内休息场所。第二,符合我国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安全标准。第三,有能够保证入住者正常生活、服务人员能够开办相关服务活动的经费。第四,有完整的相关机构办理的证件、章程。
开养老院需要具备条件是: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凡具备相应条件的申办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如果是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批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等。
律师解答 私人开养老院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其他。《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九条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长春市养老机构设立登记办理条件是什么?
1、在长春市办理“养老机构设立登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由本单位自行出具。
2、在长春市办理“养老机构筹办申请”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长春市养老服务机构冠名核准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长春市养老服务机构冠名核准表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收原件。
3、一般情况需提供:长春市养老服务机构冠名核准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长春市养老服务机构冠名核准表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收原件。)一般情况需提供:筹办申请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筹办申请表》后附可行性研究报告,验原件,收原件。
4、在长春市办理“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成立审批及变更备案”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或租用合同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核实原件留复印件。
养老院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1、养老院的设立与管理要求如下: 获取设立许可: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养老院设立许可。 办理营业执照: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注册。 税务登记:在税务部门完成税务登记。 通过消防安全检查:获得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取得卫生许可证:向卫生健康部门申请。
2、营业执照:首先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养老院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合法经营的凭证,申请时需提供养老院的相关资料,如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等。卫生许可证:养老院作为提供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的场所,必须向卫生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以确保其卫生条件符合相关标准。
3、开个养老院需要的证书有《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等。开办民办养老院应当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有符合规定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法律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九条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4、要办理的证件有以下几项的:个人申请;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办设福利机构的资金来源证明,一定要通过银行确认有这么一批资金;办设福利机构场所的证明材料,办设福利机构是租地还是个人所有财产。要有房屋证明。
5、法律分析:开办养老院只需要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这一证件,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等等。
6、现在,个人想要开办养老院,通常会被称作老年公寓。这类机构在运营前,必须具备一系列合法资质,其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必不可少的。营业执照能够证明机构的合法经营身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则是识别机构身份的独特标识。这两个证件的获取,需要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
开养老院需要什么手续和资质
1、申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申办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拟设立机构资金保障说明; 实际筹建地址证明文书。
2、办一个养老院需要的手续如下:备案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养老机构登记证书等;在手续齐全之后,对于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申请人应当携带材料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
3、服务人员:需要有专业的护理人员和管理人员,且人员需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管理制度:养老院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确保服务质量;卫生许可:需要获得当地卫生健康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并通过消防部门的审核批准。
长春市养老机构设立登记怎么办
1、在长春市办理“养老机构设立登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由本单位自行出具。
2、在长春市办理“养老机构筹办申请”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长春市养老服务机构冠名核准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长春市养老服务机构冠名核准表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收原件。
3、在长春市办理“养老机构变更登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养老机构变更登记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法定代表人签字,收原件。)一般情况需提供: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正、副本(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正副本收回。
4、在长春市办理“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成立审批及变更备案”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或租用合同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核实原件留复印件。
5、一般情况需提供:验资报告(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一般情况需提供: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由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的红头文件,并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公章。
6、在长春市办理“养老机构注销登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安置方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一般情况需提供: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正副本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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