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动部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96〕354号、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
1、劳动部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和最高人民***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劳动合同的签订、试用期、合同生效、终止、以及相关权益保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以下要点概述了关键内容: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2、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十四条,以及最高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六条,与《劳动合同法》相抵触,已经失效。
3、法律客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如下:《劳动法》第2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签订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固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转变过程中,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5、您好,没有失效。因没有任何行政法规提到《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废止,则该通知没有失效,由于该通知与现行的劳动合同法有部分冲突,所以,它的的效力为:与新法冲突部分失效,不冲突部分依然有效。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是否已经_百...
1、是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已经实施。该通知是劳动部门针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过程中的若干问题发布的详细指导通知。它明确了劳动合同制度的重要性、实施过程中的关键要点以及企业和劳动者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该通知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2、法律分析:目前没有被废止,但该文件中关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支付患病职工医疗补助费的规定不适用来信提及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3、是,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已经实施。《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是劳动部门发布的一份重要文件,于1996年以劳部发[1996]354号文号发布。此通知详细阐述了劳动合同制度的若干问题,为规范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指导。
老部发(1996)354第14条是否与劳动合同法有冲突
1、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十四条与《劳动合同法》相抵触,已经失效,不能作为法律依据。所以,就谈不上与劳动合同法的冲突问题。
2、您好,并没有明确公布该文件废止,在此情况下,新的法律出现,该文件与之相冲突的部分依据新法代替旧法已经失效,其余部分任然有效。由于该文件与现行的劳动合同法部分有冲突,依据新法代替旧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它的效力为:与新法冲突部分失效,不冲突部分依然有效。
3、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企业向负责有特定义务的劳动者主张违约金的权利,《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4、《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赋予了劳动者更大的主动权,取消了“双方同意”的约束条件。对劳动者的行为要求有了改变。变更了《劳动法》要求劳动者提出明确要求为模糊要求: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
劳部发1996年354号是否废止
法律分析:目前没有被废止,但该文件中关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支付患病职工医疗补助费的规定不适用来信提及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您好,并没有明确公布该文件废止,在此情况下,新的法律出现,该文件与之相冲突的部分依据新法代替旧法已经失效,其余部分任然有效。由于该文件与现行的劳动合同法部分有冲突,依据新法代替旧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它的效力为:与新法冲突部分失效,不冲突部分依然有效。
是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已经实施。该通知是劳动部门针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过程中的若干问题发布的详细指导通知。它明确了劳动合同制度的重要性、实施过程中的关键要点以及企业和劳动者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该通知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十四条与《劳动合同法》相抵触,已经失效,不能作为法律依据。所以,就谈不上与劳动合同法的冲突问题。
您好,没有失效。因没有任何行政法规提到《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废止,则该通知没有失效,由于该通知与现行的劳动合同法有部分冲突,所以,它的的效力为:与新法冲突部分失效,不冲突部分依然有效。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是否已经...
法律分析:目前没有被废止,但该文件中关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支付患病职工医疗补助费的规定不适用来信提及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是,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已经实施。《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是劳动部门发布的一份重要文件,于1996年以劳部发[1996]354号文号发布。此通知详细阐述了劳动合同制度的若干问题,为规范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指导。
是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已经实施。该通知是劳动部门针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过程中的若干问题发布的详细指导通知。它明确了劳动合同制度的重要性、实施过程中的关键要点以及企业和劳动者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该通知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您好,没有失效。因没有任何行政法规提到《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废止,则该通知没有失效,由于该通知与现行的劳动合同法有部分冲突,所以,它的的效力为:与新法冲突部分失效,不冲突部分依然有效。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十四条与《劳动合同法》相抵触,已经失效,不能作为法律依据。所以,就谈不上与劳动合同法的冲突问题。
标签: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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