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保资讯文章正文

四川计划生育条例(四川计划生育条例2023)

社保资讯 2025年04月29日 07:50 9.6K+ 五九生活百科网

生育假四川60天不执行

1、法律分析: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不给休产假、单位属违法。公司制度中的该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条款。法律依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六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2、根据草案,川人今后生娃娃产假将大幅提升。新修订的条例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3、其中,河北省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产假由现行的60天延长到90天;江苏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15天;四川则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4、四川取消晚婚假四川正式取消晚婚假,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即日起,晚婚假取消,即由原来的23天变为3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六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

6、四川产假国家规定是享受158天产假。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是哪年出台的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9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公布之日起实施。现就《条例》实施过程中“育儿假”有关问题提出如下知迟伏指导意见。“育儿假”所指的“每年”为自然年度。

《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自1987年7月2日通过以来,历经多次修订与修正,旨在规范四川省内的计划生育工作。该条例最初由四川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后在1993年、1997年及2002年分别进行了修订,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求。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16年1月22日起实施新修订,取消了晚婚假,增加了生育奖励假。新规定明确,无论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女方可以享受延长60天的生育假,共计158天,男方则有20天的护理假。这一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四川省甘孜州产假天数是怎样的

四川省甘孜州规定的产假天数主要由两部分构成:正常产假与额外的延长假和护理假。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享有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的权利,同时男方可以享有护理假20天。

四川省甘孜州甘孜县产假最新规定明确指出,正常产假为98天,最多可达158天。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该条例生育规定之下的夫妻,享有延长的女方生育假60天和男方护理假20天。此两项假期均视作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减。

综上所述,甘孜州甘孜县的女性职工可享受98天的正常产假,特殊情况下的产假则会有所增加。同时,男性职工也有权享受20天的护理假。

四川省甘孜州丹巴县女职工的产假政策明确规定,正常产假为98天。然而,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该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可额外享有生育假60天以及男方护理假20天。这意味着,女职工总共可享受的产假时长最多可达158天。在这期间,女职工被视为正常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四川省甘孜州得荣县规定的产假和陪产假时长,以官方政策为准。正常产假为98天,女性员工最多可以休至158天。具体来说,这158天包含了法律规定中的延长生育假60天,以及给予男方的护理假20天。在休假期间,女性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视同出勤。

四川省广安市生小孩的产假有多久

1、四川省广安市生小孩的产假政策详细规定如下:正常产假时长为98天,但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条例生育的夫妻,能额外享有生育假60天,护理假20天。因此,最长时间可达158天。生育假与护理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

2、法律分析: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3、在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女性职工正常产假为98天,但根据当地政策,这一时间可以延长至158天。具体来说,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法定的98天产假外,还可以额外享受60天的生育假,而男方则可以享受20天的护理假。

4、广安市木里自治县的产假政策为98天,女职工最多可以休至158天。此规定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详细说明如下:首先,所有女职工均享有98天的产假。在此基础上,若女职工在生产过程中遭遇难产情况,有权额外获得15天的产假,总计可休至113天。

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2018修正...

1、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规定,结合甘孜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变通规定。

2、年1月5日,在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又围绕三孩生育条件界定、控制非法生育、延长生育假期等焦点问题,对《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变通规定》开展立***证,“使修正后的变通规定更加适应甘孜州经济社会发展”。

3、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甘肃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结合我州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变通规定。第二条 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公民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坚持母婴保健,计划生育。禁止非婚生育。

4、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北川羌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规定,结合北川羌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变通规定。

5、《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

1、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2、在四川农村,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免费生第二胎。

3、正常产假时长为98天,但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条例生育的夫妻,能额外享有生育假60天,护理假20天。因此,最长时间可达158天。生育假与护理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包含产前休假15天。

4、四川三胎政策根据修订后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提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若符合特定条件,如子女为病残儿或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可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5、四川产假国家规定是享受158天产假,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6、四川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了技术服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条例,技术服务遵循国家指导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公民有权自主选择安全、有效和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育龄夫妇应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非意愿妊娠或不符合生育条件者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标签: 四川计划生育条例 产假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五九生活百科网Copyright Your WebSite.Some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川ICP备66666666号 Z-BlogPHP强力驱动 主题作者QQ:201825640